我時候我真的會忘記自己說過什麼
無論是別人問起
或是由我自己忽然看見以往寫下的東西
我都會一樣地驚喜(大多數的時候)
某個瞬間,我會為我說過的ˋ寫過的一字一句感到無比榮幸與驕傲
啊...有時候,我猜我除了搬弄字句以外,再也沒有其他專長或興趣
因為親筆寫字是我所愛戀的動作
軟Q的字型是我所愛戀的形狀
(嗯...記得有人說過我的字體像果凍一樣,老喜歡左搖右擺XD)
隨機組合的文字是我所愛戀的運氣
透過一層又一層的包裹
我才可能完整自己
自從聽人說過ˋ浪漫是一種氛圍,不該用來形容一個人,之後
我變得很難形容自己
好吧
近來找到最妥當的詞彙就是"隨便"(靠ˋ艸)
啊......
我的確不是一首法式香頌
所以,我真的太難解釋我的個性了
算了ˋ
隨便一點應該也沒什麼不好
(這真是我所聽過最"隨便"的話了!!)
反正我又沒有攻擊性(應該沒有)
就算又碰又撞也傷不了人(是嗎?!囧)
我是說...
還能怎麼樣呢?
我一點也不認識自己......
不過ˋ儘管如此,我也不想錯過任何人任何事!!
用盡力氣地感覺ˋ快點,就是現在!!
最後,推薦一首我最近愛聽的樂團的歌www
由Pomplamoose翻唱的
Aerosmith的《I Don't Wanna Miss A Thing》
Pomplamoose是一個很可愛的雙人樂團(情侶檔!!w)
想多聽幾首歌的朋友可以點進下面的連結
裡邊有不少推薦曲目的影片w
amanman - 周一聽音樂:來顆Pomplamoose
http://amanman.pixnet.net/blog/post/17768201